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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磅!金华农村垃圾分类立法获批被央视《焦点访谈》点赞

    信息发布者:蒋国良
    2018-04-03 19:55:07   转载

    金华新闻客户端4月2日消息  金报全媒体记者 许健楠  



    就在刚刚!金华的一只“网红垃圾桶”又一次火了!央视《焦点访谈》用了约16分钟时间,浓墨重彩地向全国人民重点介绍了金华农村垃圾分类经验。央视的镜头对准的是金东区的琐园村,3年来,因为垃圾分类,这个村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,成为了美丽乡村。

    与此同时,另一则双喜临门的消息也被《焦点访谈》报道:金华农村垃圾分类经验立法获批,进一步促进地方实践规范化、法治化。



    央视点赞:是一条接地气的农村垃圾分类模式

    据了解,3月30日-31日,召开第二次会议,批准了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《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。

    早在2016年6月18日,央视《焦点访谈》用了足足8分钟时间,向全国推介农村垃圾分类的金华经验。这一次,金华农村垃圾分类经验再度登上《焦点访谈》,这无疑让金华的这张“文明金名片”更加闪亮!

    浙江推进垃圾分类减量一直被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。2015年,金华开始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以来,形成了易于普通农户理解的“二次四分法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,“会烂”“不会烂”,通俗易懂,金华创新性破解了农村垃圾分类难题。

    《焦点访谈》这样点赞金华的农村垃圾分类经验:“在人居环境改善的同时,还带来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,而在这背后,是一条接地气的农村垃圾分类模式,正是这个因地制宜发展起来的模式,让垃圾分类从难懂变好懂,从麻烦变简单,从要求变习惯。做到了农户可接受,财力可承受,面上可推广,长期可持续。这样,垃圾分类才能够成为全民可参与的文明行为。”

    《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有哪些具体内容?

    《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获批,无疑又是一大利好。这意味着,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地方性法规即将出台!这让金华的农村垃圾分类进入了2.0时代,从制度化到规范化、法治化迈进。

    条例共二十九条,主要包括适用范围、政府和部门职责、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理、保障和促进措施、法律责任等内容。特别需要指出的是,条例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分类模式(二次四分法)、垃圾初步分类投放责任人及其义务、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职责作了规定。

    条例指出,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(俗称会烂垃圾)、可回收物(俗称好卖垃圾)、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。生活垃圾产生者应当以是否易腐烂为标准,将生活垃圾初步分为会烂和不会烂两类,分别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内。



    同时,垃圾分拣员应当对不会烂垃圾,以能否回收和是否有害为标准进行二次分类,细分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,分别投放至规定的收集容器内或者集中存放。

    条例规定,由村(居)民委会负责本村(本社区)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,履行如需督促垃圾分拣员和垃圾收集、运输经营者对本村(社区)垃圾进行二次分类投放等职责。

    此外,条例还就违反规定行为指出,如随意倾倒、抛撒、堆放生活垃圾或者未依法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,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,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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